“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”一期60万吨煅后焦项目余热锅炉、脱硝招标公告

2017/03/30 09:26:19 点击:
一、招标条件
“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”一期60万吨煅后焦项目余热锅炉、脱硝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择优选定施工单位。
二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1. “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”一期60万吨煅后焦项目余热锅炉、脱硝
2.招标内容:余热锅炉、脱硝
3.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。
4.工程地点: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,黄海十路以北,化工园区西路以东,东邻凯通化工。
5.计划工期:见招标文件。
6.工程质量标准: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、投标申请人须具备A级余热锅炉制造资质,环境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施工资质。
2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
3、投标人近三年不少于三个同类工程的业绩。
4、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,并提供不少于一个项目完整的安全管理资料。
四.投标报名要求
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单位,须于2017年4月4日16:30时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进行资格预审。
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:
1、资质证书(副本原件查验,复印件留存);
2、有效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(副本原件查验,复印件留存);
3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、2016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(原件查验,复印件留存);
4、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(注册建造师)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),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不少于三个 ,并提供不少于一个项目完整的安全管理资料。(原件查验、复印件留存);
5、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(注册建造师)、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、劳务合同、身份证、2016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(原件查验、复印件留存),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;
6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(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)
以上资料审查原件,复印件须装订成册(均加盖单位公章),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““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”一期60万吨煅后焦项目余热锅炉、脱硝”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,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。
五、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日程安排
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,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(招标文件300元/份,售后不退)。
1.购买招标文件时间:2017年3月30日-2017年4月4日,每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时,过时不予受理。
地点: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2.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。
七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地    址: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1129室
联 系 人:宫经理         电话:0539-8311106   13355000086 
日  期:2017年3月30日